本标准适用于商品植物油脂折光指数的植物折光指数测定。
1 仪器和用具
1.1 阿贝氏折射计;
1.2 小烧杯;
1.3 玻棒:一头烧成圆形;
1.4 拭镜纸、油脂镊子、检验脱脂棉等。测定
2 试剂
2.1 乙醚;
2.2 乙醇。植物折光指数
3 操作方法
3.1 校正仪器:放平仪器,油脂用脱脂棉醮乙醚揩净上下棱镜,检验在温度计座处插入温度计。测定用已知折光指数的植物折光指数物质校正仪器(常用纯水或α-溴代萘或标准玻片进行校正),如不符合校准物质的油脂折光指数时,用小钥匙拧动目镜下方的检验小螺丝,把明暗分界线调整正切在十字交叉线的测定交叉点上。
3.2 测定:用圆头玻棒取混匀、植物折光指数过滤的油脂试样两滴,滴在棱镜上(玻棒不要触及镜面),检验转动上棱镜,关紧两块棱镜, 约经3min待试样温度稳定后,拧动阿米西棱镜手轮和棱镜转动手轮,使视野分成清晰可见的两个明暗部分,其分界线恰好在十字交叉的焦点上,记下标尺读数和温度。
4 结果计算
标尺读数即为测定温度条件下的折光指数值。如测定温度不在20℃时,必须按下列公式换算为20℃时的折光指数(n20)。
折光指数(n20) = nt + 0.00038 × (t-20)
式中:nt——油温在t℃时测得的折光指数;
t——测定折光指数时的油温;
0.00038——油温在10~30℃范围内,每差1℃时折光指数的校正系数。
